堅持“嚴”的主基調推動法治反腐
摘要: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對被告人賴小民以受賄罪判處死刑。
反腐持續高壓一體推進“三不”嚴肅倒查追責
堅持“嚴”的主基調推動法治反腐
2021年1月5日,天津市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由天津市人民檢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訴的中國華融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賴小民受賄、貪污、重婚一案,對被告人賴小民以受賄罪判處死刑。
此前一天,2021年1月4日,新年第一個工作日,上午11時,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4名中管干部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通報。這則通報被外界評價為“2021反腐新年第一槍”。
“這些動作反映出2021年我國將繼續保持反腐敗高壓態勢的決心,同時也反映出黨和國家對于‘打虎拍蠅’的震懾工作仍然在不斷強化和鞏固。”北京科技大學教授、廉政研究中心主任宋偉對《法治日報》記者分析道。
在宋偉看來,2021年是“十四五”規劃的開局之年,但由于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響,國內外局勢發生了深刻變化。在這樣的大背景下,反腐工作能否為黨和國家工作大局保駕護航,成為關鍵性問題。因此,務必繼續做到一體推進“三不”,一方面要通過體制、機制改革提高反腐工作的效率;另一方面,則要注重工作之間的協同性和有機性,在“不敢不能不想”三不腐的有機貫通、相互協調方面更要呈現出高水平的發展。
2021反腐新年首槍打響
繼續保持高壓反腐態勢
重慶市原副市長、公安局原局長鄧恢林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青海省原副省長、海西州委原書記、柴達木循環經濟試驗區黨工委原書記文國棟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書記、董事長胡問鳴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
中糧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成員、總會計師駱家駹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2021年1月4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發布上述4名中管干部受到黨紀政務處分的通報。《法治日報》記者梳理發現,上述通報均將違反政治紀律的問題列在最前面。同時,從工作領域來看,此次通報的4人,有的來自執法司法領域,有的涉及資源領域,還有國有企業領導干部,覆蓋面較為廣泛。
在北京大學廉政建設研究中心副主任莊德水看來,“2021反腐新年第一槍”反映出中共中央反腐敗的節奏、力度及步伐始終都沒有變,同時傳遞出一個潛在的信號——在新的一年里,中央仍然會保持高壓反腐的態勢,鞏固和發展反腐敗工作,這個趨勢也給腐敗的貪官和黨員領導干部一定警示,新的一年仍然要以廉潔自律為綱,保持高度警覺。
莊德水認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是反腐敗論中非常具有中國特色的概括,也是全面從嚴治黨的一種策略,是我國目前非常重視的反腐敗方式。
北京師范大學國際反腐敗教育與研究中心主任彭新林分析,上述通報充分彰顯了黨中央從嚴治黨、強化自我監督的堅定決心,體現了反腐敗無禁區、全覆蓋、零容忍的鮮明態度,也是對社會上所謂“打虎放緩論”“反腐拐點論”等錯誤論調的有力回擊。在反腐敗斗爭取得壓倒性勝利的新形勢下,我國反腐敗斗爭仍將堅持重遏制、強高壓、長震懾,實行標本兼治、強化源頭治理的立場。
彭新林認為,新的一年,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首先就是要緊緊圍繞推動高質量發展、構建新發展格局、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統籌發展和安全等要求,強化政治監督,有力推動黨中央決策部署有效落實。此外,還要堅持和完善黨和國家監督體系,深化紀檢監察體制改革,扎實推進規范化法治化建設,切實加強干部隊伍建設,以一體推進“三不”深化標本兼治,持續凈化政治生態,堅定不移推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向縱深發展。
主動投案消除腐敗存量
倒查追責斬斷腐敗念想
《法治日報》記者注意到,“主動投案”“倒查20年”成為“2020年度反腐熱詞”。這些熱詞在2021年1月4日通報的4名落馬中管干部身上或多或少得到了體現。比如,胡問鳴被查時剛退休僅9個月,還不滿一年。他曾任首艘國產航母研制總指揮,在軍工領域參與過多個大項目。胡問鳴被免職時正值“南北船”戰略重組的關鍵時期,多數業內人士對此感到意外。
通報提到,胡問鳴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不力,政績觀扭曲,嚴重偏離企業經營主責主業;大搞迷信活動,對抗組織審查。
據莊德水介紹,“倒查20年”原本是針對內蒙古自治區涉煤領域所提出的一個措施,目的就是減少和遏制腐敗,目前來看略有成效。
“腐敗分子的增量沒有前幾年那么大了,政府將有更多的時間和空間去削減腐敗的存量。‘倒查20年’‘終身追責’其實也是從消除存量的角度推進反腐工作。當然,從經驗來看,消除腐敗的存量會比遏制腐敗的增量更困難,涉及的利益關系也會更復雜,所以這也是新年的一大挑戰,就看我們怎么去真正解決‘消除腐敗的存量’問題。”莊德水對《法治日報》記者說。
宋偉也認為,“主動投案”“倒查20年”“終身追責”這些關鍵詞會在2021年得到更加深化的推進。“有效落實這些關鍵詞,一方面,需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黨中央和中央紀委的政策更加深入學習、了解和貫徹;另一方面,需要在實踐過程中針對不同問題進行不同分析,提高政策執行的精準性。”
以“主動投案”為例,宋偉建議,首先,要繼續在高壓反腐敗的態勢之下形成強有力的震懾作用,讓更多的領導干部認識到腐敗是無路可走的、違紀違法是無處藏身的;其次,黨和政府也要做好政策引導,對于主動投案的領導干部,在政策容許的范圍內給予一定從寬、從輕的處理,根據其犯罪情節和主動投案的態度,進行具體、精準性的分析和判斷,以鼓勵腐敗貪官主動交代,削減貪污腐敗的存量。
“在落實‘倒查20年’‘終身追責’等制度上,必須摒棄‘內部消化’處理或者搞‘罰酒三杯’式的假倒查、假追責,要讓這些制度規定成為硬約束,才能使反腐敗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始終高懸。”彭新林強調,要實現“主動投案”寬大處理的規范化和法治化,以增強主動投案寬大處理政策的長期性、連續性、穩定性,既能使辦案人員運用該政策措施時更加有理有據,同時又給信心不足、尚有顧慮的問題官員送上“定心丸”,穩定他們主動投案的信心和預期,從而感召、促使更多問題官員主動投案。
穩中求進一體推進三不
深化改革減少腐敗風險
打傘破網、以案促改、一體推進“三不”、高校反腐、權色交易、喪失理想信念。這些是彭新林預測的2021年高頻反腐熱詞。
“‘三不’的提出彰顯了黨對全面從嚴治黨和反腐敗斗爭規律的認識不斷深入,指明了新時期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基本方略,2021年將繼續貫徹這一基本方針。‘不敢腐’側重于懲治和威懾,‘不能腐’側重于制約和監督,‘不想腐’側重于教育和引導,三者不是相互割裂的,必須推動‘三不’總體協同、一體推進。”彭新林說,重點就是要堅持以“案”為基礎,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強化監督制約,補短板、建機制,凈化政治生態和優化發展環境,實現“三促”常態化制度化。
宋偉預測的2021年反腐熱詞則是“政治監督”“高質量發展”“深化改革”。
“政治監督近幾年一直受到關注,它也折射出地方黨政機關領導干部在工作中是否真的將黨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落實到位、是否堅持‘兩個維護’‘四個意識’等。”宋偉說。
關于“高質量發展”,宋偉給出的解釋是,在國家監察體制改革以來,監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而如何進一步提高效能、將制度優勢轉換成效能、效果,也是2021年極為重要的工作方向。
關于“深化改革”,宋偉認為,這將是2021年提高反腐制度有效性、減少腐敗風險的關鍵舉措,是推動反腐工作標本兼治的重要基礎。
宋偉同時提出,“穩中求進”仍將是2021年的總基調。黨的十八大以來,反腐敗工作已經取得顯著成效,現階段保持穩中求進的步伐是科學的、有效的。黨和國家的工作應該會重點放在紀檢監察的體制、機制改革上,提高反腐敗的成效,提升廉政治理的水平。
宋偉分析,2021年反腐敗的重點可能會集中在以下幾個領域:第一個是國有企業,這一領域經濟較為活躍、資源富集程度較高,是腐敗高發、易發的重點領域;第二個是金融領域,從去年以來,金融領域一直都是反腐敗重點領域;第三個是干部提拔任命方面,近期各地方都在進行換屆選舉,如何做到更好地選人用人、保持良好的政治生態也應該是一個重點。
宋偉認為,“嚴”的主基調和一體推進“三不”必將貫徹2021年始終。
莊德水對此表示認同,他認為,一體推進“三不”在2021年將會形成有效銜接機制。
“建立與完善黨和國家的監督體系是2021年的重中之重。在監督體系的建立與完善過程中,要強化政治監督、保證六保六穩政策落地。同時要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貫穿于監察工作的全過程。”莊德水對《法治日報》記者說。
莊德水預測,下一步,可能會對紀檢監察干部提出更高的要求,包括如何為黨員干部撐腰打氣等。“也就是說,黨和國家建設必定會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更好地保障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的推進。”(記者 趙麗)